
東盟電網必要嗎?
先不論水力發電“綠不綠”,國際能源署(IEA)、可再生能源署(IRENA)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均將水力列入再生能源範疇,水資源能透過水循環持續補充,大壩與水輪機設備可使用數十年,水力發電尤其是抽蓄水力發電(pumped hydro),在電力系統中可當作儲能系統,平衡太陽能與風能的間歇性供電,是穩定能源系統的關鍵。
砂拉越犧牲大片森林,蓋建了幾座水力發電站,所達電力產能超過砂拉越人民所需,因此砂拉越可以將剩餘的能源出售到其他地方。“在當前對可持續社會經濟發展的呼聲日益高漲的背景下,水力發電在推動電網互聯的過程中顯得極具價值。電網互聯將使互聯國家能夠共享我們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能源結構,這不僅有助於避免區域內的衝突,還能讓這些國家的產品及其相關產業更加環保,從而促進整個東盟地區的能源轉型。”砂能源資源(SEB子公司)營運總監Alvin Lim表示SEB的願景是將砂拉越打造成“東盟的電池”,與區域鄰國和合作夥伴共同打造一個共享永續的未來。
“東盟電網互聯之所以必要,最根本的原因是它在推動能源轉型方面扮演了核心角色。此外,跨境互聯的另一大優勢,是它有能力解決再生能源資源分布不均的問題——舉例來說,像水力和地熱這類資源,由於地理、地質、氣候等因素而分佈不均。電網互聯能夠幫助平衡這種不均,確保各地的工業中心能夠穩定取得所需的再生能源,以及穩定可靠的電力供應。同樣地,透過互聯,我們能夠推動一個公平且永續的能源轉型進程。”
Alvin也認為,“區域連結”除了將焦點放在跨國互聯之外,境內的互聯電網建設也同樣重要,也應該將沙巴納入互聯規劃之中,這樣才能確保在國家內部也有穩定的再生能源供應。Alvin的這番回答,或許我們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來理解,能源資源不均就像貧富不均的社會現象,有些人富裕,有些人貧困,富裕者是否要將財富與貧困者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