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話好好說(上)/那些話那些方式 傷人傷己

與他人相處溝通是愉快的,尤其是和關係親密的人,在相處溝通中情意互通的感覺,最能讓人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但哪怕是關係親密的人,也會因為各種原因而產生小摩擦,這時,如果雙方都使用了錯誤的溝通方式,開始了互相辱罵、指責、埋怨對方,衝突會持續升級,結果因為小事不歡而散。但問題是,在衝突情境中的人往往不會這么想,他們會本能般地開始互相指責,義無反顧的深陷衝突,尤其是關係親密的人。所謂的非暴力溝通,顧名思義,就是去除溝通裡會造成傷害的成份,同時達到有效的溝通目的,讓雙方的真實心意相通。

“非暴力溝通”建立在語言與溝通的技巧上,讓我們在面對惱人的情況時,仍保有人的本性,幫助我們改變表達和聆聽的方式,讓我們不再不假思索地做出慣性的反應,同時,避免強勢態度,以同理心為本,去理解他人,也協助對方從我們的立場去思考,進而使溝通更順暢。


阻礙善意的溝通方式
道德批判:陷入是非,將人分類

道德批判就是我們用自己的思維模式去評價他人,暗示那些不符合我們價值觀的人做錯了事,或者是個差勁的人,例如:“這個人沒有用”、“她很懶惰”、“那樣做很不恰當”等等。所有指責侮辱、貶損、為人貼標籤、批評、比較的話語,都是一種判斷。這會將人困在一個只講究是非對錯、充斥著判斷的世界裡,用言語將他人分為兩種,不是黑的,就是白。使用這樣的語言,像是我們只在意對方是好是壞、正常或不正常、聰明抑或無知等等。分析他人,其實是我們表達自己需要和價值觀的一種方式。將人們加以分類、判斷會助長暴力。

進行比較:比得越多,感覺越慘

許多父母在管教孩子時,常常會說出這麼一句話:“你怎麼就不像阿姨家的小孩那樣懂事聽話”、“你看人家小明成績這麼好,你也不用功考好一點,真是讓我丟臉”。這就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什麼都比自己的孩子好,父母完全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就是拿別人家的孩子跟自己的孩子相比較,這麼做非常打擊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認為自己做什麼都不如別人,做什麼都得不到鼓勵和欣賞。這種比較的批判方式,無疑是破壞親子關係的最大殺手。

迴避責任:說不得不,淡化責任
我們經常使用類似‘不得不’這樣的字眼,例如:“無論你喜不喜歡,都不得不做”就顯示我們可能沒有意識到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另一個例子就是“你讓我感到內疚”藉著這樣的說法,我們也迴避了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負起的責任。當我們宣稱自己之所以會採取某個行動,是因為某個外在因素使然時,就是在推卸責任,比如:“是老闆叫我騙這個客戶的”、“孩子不乖,所以我才會打他”、“因為他要我這麼做,所以我才做的”、“我不想上班、但我有家要養,所以只好去了”。沒有意識到要為自己的行為、想法和感受負責時,我們就成了危險人物。

強人所難:他不配合,懲罰責難
另一種常見且讓我們無法表現善意的說話方式是:要求別人照著我們的意思做。所謂‘要求’就是明示或暗示對方:他們如果不照做,就會受到責備或懲罰。這是我們文化中普遍使用的溝通方式,尤其是那些有權力的人士。暴力式的溝通方式是過去階級社會或專制社會的產物,那些統治者,如國王、皇帝和貴族等等,為了自己的好處,無不希望透過教育方式,培養人民的奴性,而諸如‘應該’、‘必須’等暗示別人有錯的語言,正好符合他們的目的。要別人按照他們的想法做事來滿足自己,而沒有考慮別人的福祉、意願和能力。

為自身的感受負責
他人的言語或行為或許會刺激我們的感受,但它並非是讓我們產生感受的原因。我們明白:我們的感受是源自我們選擇看待他人的語言與行為的方式,以及我們當時的需要與期望。因此我們要為自己的感受負責。當別人透過語言或其他方式對我們發出負面的訊息時,我們可以選擇四種不同的方式面對。看看以下例子:

當有人氣憤地說:“你是我所見過最自我中心的人”時,我們可以選擇的四個感應是:

1)責怪自己。我們認為是自己不好,可能就會表示“不好意思,我應該更體貼一點”。選擇這種方式往往會讓我們感到歉疚、羞愧和沮喪,對自尊心造成很大的傷害。


2)怪罪對方。我們會抗議:“你沒權利這麼說!我總是考慮到你的需要,你才自我中心呢”。當我們以這種方式接受訊息並責怪對方時,我們很可能會感到憤怒。


3)覺察自己的感受與需要:“聽到你說我是你說見過最自我中心的人,我感覺有些委屈,因為我一直有考量到你的喜好,希望這一點能得到認可”。當我們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感受和需要上,就會發現,我們當下之所以感到委屈,是因為我們希望自己所做的努力能夠得到認可。


4)覺察他人的感受與需要,
試著去覺察對方想要表達的感受與需要。我們可以問對方:“你是不是覺得有些受傷,希望我能多考慮你的喜好?”

認清自身的需要、渴望、期待、價值觀或想法後,我們就可以為自己的感受負起責任,而非一昧地責怪他人,我們之所以宣稱別人應該為我們的感受負責,目的就是要他們產生罪惡感,因而照著我們的意思去做。當父母告訴孩子“你的成績這麼差,讓爸媽很傷心”就是在暗示他們的快樂或悲傷都是有孩子的行為所造成的。孩子因為父母的痛苦而感到難過,他很在意父母,如果它負起了這個責任,並依照父母的心意而改變自己的行為,則他的所作所為並非出自真心,而是為了避免罪惡感。

回應衝突場景
很少人在面對衝突時,還可以感覺自在。衝突這個字,字面上就有碰撞在一起的意思。當我們相信別人的需求要得到滿足,就要犧牲另一個人的需求為代價時,衝突就是內在的威脅。我們每個人都傾向於一下的某一種方式,來回應衝突的情境:


1)迴避衝突:當我們決定忍受事情就是這個樣子,以躲避艱難談話帶來的壓力時,就是迴避衝突出現的時機。這通常是對連結、安全感或歸屬感有所需求。迴避衝突可以維持和諧,暫時保持關係,若無意識地運用這項策略,可能會很危險。迴避衝突可以是自我保護,但也可能默許持續傷害,長期避免對質會滋生怨恨。

2)競爭性對抗:這種做法是侵略性的,我們強勢地請求自己想要的東西,有時做得太過了,以至於無法看到別人的觀點。這麼做是為了確保自己的需求獲得滿足,而且不計一切代價。然而,這樣會與同理心脫節,也會損害別人的信任,甚至完全斷絕關係。

3)消極接受:這是對抗的相反,我們放棄自己想要的,並且默許對方提出任何請求、需求或命令。其他人可能會認為我們很隨和,或是很容易被說服。其背後的一些核心信念是:如果我順從,一切都會很順利、如果我給別人他們想要的,他們喜歡我。

4)消極抵抗:這種策略是對抗偽裝成消極被動的樣子,以一種迂迴的方式表達自己對某種方式某種情況的不滿,但口頭上又保持一切正常。在職場上,我們可能會拖延、故意避開工作的某些方面,或是故意用會給人帶來麻煩和需要更多善後工作的方式來進行。這些行為背後的信念包括了:說出來也不會有差別,只會讓事情更糟糕、沒有人在乎我想什麼、我沒有選擇。這種應對方式在可能無法讓我們自主決定的狀況下,保持對自己情感和需求的連結,以及在尋找自我表達的替代方式。以這種方式獲得短期成效,也得付出代價,比如樹敵。


我們每個人都很清楚這些溝通方式都有缺點,不能好好地處理和解決問題,有時甚至越搞越砸,我們依賴這些慣性模式中,並承受困在其中的挫敗感。要擺脫這些模式,我們需要學習和練習在溝通時,保持正念,有意識地說話,別急著回應,在話出口前先停頓,想想話該“怎麼說、說什麼、為什麼說“。

文字整理:戴舒婷
資料來源:《非暴力溝通》、《正念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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