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性騷擾和犯罪是一個引起廣泛關注的議題,許多人,包括家長、孩子和教育工作者,對此概念模糊,不確定發生情況後應如何應對,以及法律如何提供保護。下文將基於馬來西亞性學會所發布的線上講座專家分享,深入探討這一主題。此次討論邀請了資深退休教師張寶雲、助理總監陳玉梅警官,以及執行律師陳金玉,他們從各自專業領域提供了寶貴的見解。

性騷擾的定義與類型
性騷擾不僅僅是身體上的接觸。根據討論,性騷擾的定義廣泛,包括言語、肢體、網絡,甚至關係上的不當行為。這些行為可能發生在同學之間(未成年對未成年),成年教職員或工作人員對學生(成年對未成年),以及少數學生對老師(未成年對成年)。不論涉及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這些事件都需要學校有一套應對的標準作業程序(SOP)。

學校的應對機制與挑戰
在2023年之前,學校主要依據一些紀律條文處理性騷擾事件。然而,自2023年起啟用了《教育機構性不當行為管理指南》,為學校處理此類事件提供了明確的依據。這份指南內容全面,包括:
•校園兒童性不當行為的定義和分類。
•不當行為產生的因素,包括受害者和施害者的部分。
•校園性不當行為的投訴渠道。
•校長、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處理性行為不當的流程指南。
•性不當行為的刑法規定。
•政府、教育部等各方可以採取的干預措施、教育及後續處理(針對施害者、受害者及旁觀者)。

根據指南,當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受害者(或其他人,包括家長)可以向老師或行政人員投訴。學校會初步分辨事件是刑事案還是一般的性騷擾。
對於一般的性騷擾: 學校應首先通知父母或監護人。而對於嚴重的刑事案件: 學校必須通報警方。學校通常會邀請學校聯絡警官協助處理。投訴記錄會記入學生的紀律記錄表,需在24小時內完成。如有需要,會上報至州教育局甚至教育部。
然而,學校在處理過程中面臨諸多挑戰。
一、受害者表達困難:孩子在經歷創傷後,可能因恐懼、氣憤或不知所措而表達混亂,難以準確描述事件細節,如不當接觸的部位、力度、時長等,給調查帶來困難。
二、家長配合問題:有些家長可能因忙碌或不夠關心,不願到校處理,這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三、外部干擾:媒體或網絡傳播可能導致不了解事實的人發表評論,對各方造成困擾。
四、保密義務:學校必須對未成年施害者和受害者的信息保密,這可能讓外界誤認為學校沒有採取行動。
五、教職員立場與角色:老師作為學生信任的人,可能傾向於支持學生,但在調查階段需保持中立;老師的角色更多是陪伴和支持。老師應具備尊重和敏感度,理解性騷擾的多樣性,不質疑學生的陳述,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老師作為前線守護者,應隨時保持警覺,留意學生的異常行為或情緒,並主動介入。對於害怕表達、無助或被恐嚇的孩子,老師應給予關心,建立信任,鼓勵他們說出來,絕不能置之不理或表示不知如何處理。老師必須了解學校的政策和流程,知道如何處理投訴、向誰報告以及如何保護受害者。處理時應保持中立,不因學生的表現(如學習成績或紀律偏差)而區別對待,強調紀律偏差的孩子同樣不應被欺負或騷擾。進行性教育是預防性騷擾的重要手段,應從小教導孩子身體界限、尊重他人及個人自主權。學校應努力建立安全的氛圍,讓學生在遇到問題時願意傾訴。
整理:游晼婷
圖片摘自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