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解方八大準則(下)

抵禦氣候變遷
強化氣候韌性

“多國的各級政府、全球重要投資機構、企業、民間組織等都紛紛強調投資自然的作為與推動自然解方的工作。然而,在推動過程中仍出現因為執行者未能清楚理解自然解方的內容,又無法掌握自然解方的原則與準則,而發生以自然解方為名,卻無法達成自然解方成效的情形。因此,為能確保自然解方能夠長期有效地幫助達成淨零排放、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及實現永續發展目標,就必須以符合《自然解方全球標準》的方式釐清需要解決的社會挑戰”——李玲玲(台灣生態學生物學教授)

準則5:NbS應基於包容、透明及培力的治理過程
在城市規劃和實施NbS時,城市規劃者需要開放接受協作治理機制。這不僅涉及在設計和執行過程中納入不同的利益相關方,還需要考慮建立新的機構,以長期推進和落實NbS。良好的治理安排不僅可以減少無法預期的風險,還可提高其社會“經營許可”。相反,本來計劃周密的行動如果治理方面考慮不周,可能會對利益分配和成本分攤安排的正當性產生不利影響。作為最低要求,NbS要遵循現行法律法規,明確法律責任和義務。然而,與自然資源常見的情況一樣,需要有賦權當地社區和其他利益相關方,並鼓勵他們參與的輔助機制。

案例研究:聖安德烈“夢想”規劃
2017年,比利時安特衛普,開展了一項關於建設綠色走廊的“夢想”(Dreaming Exercise)規劃,該走廊旨在連接不同的NbS措施,以增強城市的水安全。這一規劃過程邀請了當地政府機構和聖安德烈(Sint Andries)市民共同參與,通過共創來啟動這項實驗,以確定適合引入不同NbS保水方案的空間,例如生物溝(bioswales)和具有滲透性底部的植被排水溝。在此過程中,來自不同背景、具備不同專業和知識體系的人員都被納入。這種共同構建的NbS描述和願景改變了市民對地方機構的看法,並增強了各方對NbS的認同感和責任感。通過對聖安德烈等案例的分析,研究發現,在城市NbS的成功實施過程中,協作治理模式與投資者驅動治理模式之間的選擇,是七個關鍵因素之一。

NbS即時和遠期的成功取決於包容、透明的參與、管理和領導力。

在“夢想”活動中共同創建安特衛普帶狀公園的實驗。©Stadslab 20150, Antwerp

準則6:NbS應在主要目標與其他多種惠益之間公平合理地權衡得失
在土地和自然資源管理中,權衡是不可避免的。生態系統提供了豐富的不同效益,但並不是每個人都以同樣的方式重視它們。雖然權衡不能避免,但可以有效和公平地加以管理。本準則要求NbS實施者確認這些權衡的必要性,並遵循公平、透明和包容的過程來協調和管理不同的時間和空間。

這需要進行可信的評估、充分的披露,以及在受影響最大的利益相關方之間就應該如何解決權衡問題達成共識。潛在受影響的利益相關方就任何對當地機會和生計產生損害的解決方案和補償進行公平和透明的協商,是NbS取得長期成效的基礎。至關重要的是,必須認識到權衡是有社會和生態限度的,超過這個限度,某些價值或利益可能會永遠失去。這意味著需要採取必要的保障措施,尤其需要確保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生態系統服務的長期穩定不被破壞。

案例研究:希爾薩漁業管理行動計劃
在孟加拉,約11%的人口依賴漁業維持生計,而希爾薩鯡魚(hilsa fish)是該國主要的食物來源之一。然而,在1990年代,希爾薩鯡魚的數量急劇下降,威脅到三百萬漁民的生計。研究確定,該物種數量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過度捕撈和棲息地退化。

為了解決糧食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這兩大社會挑戰,孟加拉國於2003年實施了希爾薩漁業管理行動計劃,其中包括:設立育苗和產卵保護區(禁捕區)、實施每年一段時間的臨時禁漁令,以促進魚群恢復、執行《魚類保護與養護法》(Protection and Conservation of Fish Act)。與此同時,為了平衡禁漁令帶來的損失,並減少對漁民生計的衝擊,政府引入了生態系統服務補償機制,即向受影響的漁民提供大米,作為他們在禁漁期內不捕魚的補償。

隨著時間的推移,希爾薩鯡魚的數量逐步恢復,提高了市場供應,增加了漁民的收入,並帶來了額外的社會經濟效益,例如:更多的現金收入用於購買藥品、改善健康狀況,以及增強漁民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然而,項目的實施也暴露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負面影響和知識盲點:魚群恢復的速度低於預期、受影響人群的蛋白質攝入不足、漁民在禁漁期被迫借貸,增加經濟負擔。此外,利益與代價的權衡因不同的利益相關者而異。收益和成本取決於以下方面:漁業在供應鏈中的位置,漁民位於密集捕魚區的上游還是下游,以及離保護區的距離。人們認為,短期成本(如魚大量涌入市場時魚價下跌)超過了長期收益。

後來,政府重新評估了這些利益權衡,調整了補償機制,增加了支持措施,並改善了漁民獲得小額信貸的渠道。最終,漁民的合作意願得到了提升,他們開始自願參與希爾薩鯡魚保護,從而推動了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權衡依賴於對長期乾預所帶來的利益、成本和風險的理解。©IUCN

2015年鰣魚保護組織在孟加拉國巴裡薩爾召開會議。©WorldFish, Flickr

準則7:NbS應根據基於證據進行適應性管理
由於生態系統的複雜、動態和自組織性質,在管理大多數生態系統時,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這也意味著生態系統具有更大的恢復力,這為應對不可預計的社會、經濟或氣候事件提供了更廣泛的選擇。適應性管理根據證據以及傳統知識,定期監測和評價所提供的證據和事實。通過主動採用適應性管理方法,NbS可以在整個項目週期中持續發揮作用,並將投資冗余和擱淺的風險降至最低。

案例研究:希尼揚加HASHI項目
位於坦桑尼亞西北部、維多利亞湖以南的希尼揚加(Shinyanga)地區,面積僅50,000平方公里,卻養育著超過225萬人口。高人口密度加劇了土地開墾和退化的問題。1985年,坦桑尼亞啟動了一項國家生態恢復計劃(HASHI),其中包括種植外來樹種。一個集中管理的苗圃向約700個村莊分發了超過100萬株外來樹苗。然而,該項目收效甚微,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村民對項目缺乏歸屬感和參與感。

在適應性管理的引導下,項目轉向了更具參與性的方法,這一調整成為長期成功的關鍵。當地村民並不希望種植“HASHI樹”,而是希望恢復他們自己熟悉的(主要是本地的)樹種。由於HASHI最初採取自上而下(top-down)的方式,忽略了當地居民及其傳統組織的作用,導致項目難以推進。隨後,增強村民能力、與他們及其傳統組織合作、共同設計生態恢複方案,成為項目的新重點。

最終,成功恢復森林的關鍵在於尊重當地的正式和非正式組織。截至2004年,超過30萬公頃的土地得到了恢復,相當於每人每月收益14美元。幾乎每個家庭都擁有一片恢復的土地,無地者和女性戶主家庭也被分配了土地,而村莊和社區整體上擁有更大面積的恢復林地。HASHI項目成功地用參與式方法取代了原來的自上而下管理方式。從1986年最初的政府集中管理苗圃,到2004年,坦桑尼亞曾被稱為“荒漠”的地區已發展出超過1000個社區和個人管理的苗圃,並恢復了超過30萬公頃的林地。HASHI從一個項目,成為了全民運動。

基於證據的適應性管理可以極大地提高成功實施的機會和解決方案的延續性。在實踐中規劃和學習為採取適應性管理方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IUCN
Photo credit: Lalisa A. Duguma

準則8:NbS應具可持續性,並在適當的管轄背景下納入主流
NbS乾預措施的設計、管理和實施應與體制機構、政策、計劃、法律和周邊乾預相輔相成。NbS主流化有多種方法,然而,所有方法都依賴於策略溝通和對外擴展。潛在的受眾包括個人(如公眾、學者)、機構(如國家政府、初創企業、企業和組織)和全球網絡(如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巴黎協定》)。

案例:薩爾瓦多的波恩挑戰
薩爾瓦多的波恩挑戰承諾到2030年恢復100萬公頃土地。2018年12月,通過227個森林景觀恢復項目(FLR),其森林恢復面積達12.093萬公頃。相關的效益包括直接和間接的就業機會、減少約3,647,060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以及在保護區或生物多樣性關鍵區(KBAs)恢復大約32,812公頃土地,從而扭轉生物多樣性的喪失。

FLR直接推動了薩爾瓦多10項不同的國家政策、計劃和戰略的出台,並通過國家生態系統和景觀恢復計劃採取行動,在10項政策之間形成協同效應,從而在時間和空間尺度上動員行動。內閣環境可持續發展部以及國家環境委員會等實體共同建立協調、學習和適應性管理的機制,重要的是,還將機制化的FLR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影響的一項NbS。FLR目標是該國對《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國家承諾的一部分。

©IUCN

總結:為了實現從對抗自然、改變自然到順應自然的轉變,進而更好地利用自然解方來應對未來環境保護與自然資源利用方面的挑戰。我們應把這一理念不斷地擴展到自然保護、生態治理以及可持續發展的多重領域。但這些都需要時間和各方的不斷努力。

整理:戴舒婷
資料參考:IUCN《自然解方全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