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視(1925年)
電視是一種用來接收、顯示、播放影像和聲音的電子設備。它主要用於家庭娛樂、新聞報導、教育、廣告等領域,通過將視覺圖像與音頻結合,向觀眾提供綜合的視聽體驗。

儘管蘇格蘭人約翰·洛吉·貝爾德被稱作“電視之父”,然而事實上,電視不是哪一個人的發明創造,而是一大群位於不同歷史時期和國度的人們的共同結晶。怎麼說呢?早在十九世紀時,人們就開始討論和探索將影像轉變成電子訊號的方法,1900年,“television”一詞就已經出現。
1843年,英國物理學家約翰·伯恩利(John Baird)提出了基於機械掃描的影像傳送系統的理論。1890年代,德國工程師保羅·尼普科夫(Paul Nipkow)發明了尼普科夫盤,這是一種機械式的旋轉盤,可以將影像分解為許多小點(像素),並逐一掃描,1900年,尼普科夫成功將圖像通過他的裝置傳送,影像相當粗糙,但這是電視發展的一大進步。

1920年代,科學家和工程師開始研究電子掃描技術,這不再依賴機械部件。查爾斯·湯姆森(Charles Francis Jenkins)與約翰·洛金(John Logie Baird):這兩位科學家同時開發出了早期的電子電視系統,並進行了相關的展示和實驗。1923年,湯姆森在美國展示了他的影像傳輸技術,而Baird在1924年成功地傳送了第一個活動的影像,開創了電子電視的先河。俄裔美國工程師茲沃裡金(Vladimir Zworykin)發明了影像解碼管(Iconoscope),這是一種早期的電子影像傳輸裝置,能夠更有效地將圖像轉換為電子信號。1930年,法爾斯(Philo Farnsworth)在美國成功發明了掃描管(Cathode Ray Tube,CRT),並於1934年實現了第一次全電子圖像的傳輸。法爾斯沃斯的發明徹底改變了電視技術,並為後來的商業化鋪路。發明電視的參與者名字遠比以上的還多十倍,礙於篇幅無法一一細說。

改變信息傳遞與媒體形式
1928年,世界上第一個公開電視廣播——英國BBC誕生了。電視的出現使得新聞、教育、娛樂等信息可以迅速、廣泛地傳遞到每個家庭。與過去的報紙、廣播相比,電視將視覺和聽覺結合,提供了更具沖擊力和感染力的媒體體驗。無論是突發新聞、政治事件,還是社會動態,電視能夠在短時間內向大量觀眾傳遞,極大地提高了信息的即時性和傳播範圍。電視的普及,特別是在20世紀中期,打破了廣播和報紙的媒體壟斷地位,並成為了主流的媒體形式。許多新聞機構、政府部門和商業機構開始依賴電視來傳遞信息,這促使了媒體行業的變革。
隨著電視的普及,它成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許多家庭的聚會活動和娛樂方式都圍繞著電視進行,電視是家庭成員或親子之間互動的一個重要平台。同時,電視節目也是人們休閒和娛樂的重要來源,提供了從新聞、影視劇、音樂、體育到綜藝等各種形式的內容,滿足了不同年齡觀眾的需求。這也催生了大量創意節目的誕生,包括各類影視劇、綜藝節目、實境秀、紀錄片等。這些節目豐富了人們的娛樂選擇,並促進了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小結:
從1830年到1925年,通訊技術的發展路線清晰可見:先是電報的誕生,隨後是電話、無線電、收音機,最終迎來了電視的面世。這一段漫長的歷程,不僅是人類智慧與資源的積累與突破,更是知識不斷傳承、改進的過程。從打字到說話,再到空中傳播聲音與影像,每一個技術的誕生都在改變著人類的溝通方式。而這一切的起點,或許可以追溯到1830年惠斯通與庫克的首步,他們的探索,他們也許料到,也許沒料到,自己跨出的一小步,竟是後來千千萬萬步的起點。這些故事告訴我們:當下的這一步,不管是大是小,是進是退,它都是連結下一步的關鍵,是一條路程中必要的組成。所以,無論你今天在做什麼,正走在哪條路上,往哪裡去,都好好地走當下的這一步。
整理报道:戴舒婷